[國民年金生育給付]

申請條件:女性被保險人在100年7月1日後(含當日)生育,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。

申請方式:郵寄資料或親送

需備證件:申請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存摺影本(貼於申請表上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出生證明(若已經報好戶口則免)

申請時限:五年內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補助金額:17280 (雙胞胎x2,三胞胎x3,以此類推)

 

申請表下載網址:

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kmx%2bSOEmfmk%3d

 

 

 

 

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跟勞保生育給付只能夠擇一申請,

通常勞保比較高,就是一個月薪水,

而且之後勞保會改為兩個月,不過不清楚何時開始。

所以擇一申請的話當然是要選擇高的,

生產前280天有保勞保者可申請勞保給付,

懷孕後還有工作一陣子,之後離職開始繳國民年金的女性,

會有可以選擇的情況,

若懷孕期沒有投勞保就只能選國民年金了,

就算先生有投勞保一樣不能領勞保給付。

(我一直覺得這項不是很合理,懷孕不是女性一個人的事

先生也得出不少錢呀~XD)

 

而國民年金申請前提當然是有繳國民年金的對象。

 

這個申請也沒有什麼難度,

我跟育兒津貼一樣都是郵寄申請表,

因為已經報好戶口,也不必附出生證明,

申請表填一填貼上存摺影本就可以寄到

10056 台北市濟南路二段42號 國民年金組收

 

申請成功後會寄一封簡訊通知,

大約十個工作天就可以刷本子確認入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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