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國民年金生育給付]
申請條件:女性被保險人在100年7月1日後(含當日)生育,
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國民年金生育給付。
申請方式:郵寄資料或親送
需備證件:申請表
存摺影本(貼於申請表上)
出生證明(若已經報好戶口則免)
申請時限:五年內
補助金額:17280 (雙胞胎x2,三胞胎x3,以此類推)
申請表下載網址:
http://www.bli.gov.tw/sub.aspx?a=kmx%2bSOEmfmk%3d
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跟勞保生育給付只能夠擇一申請,
通常勞保比較高,就是一個月薪水,
而且之後勞保會改為兩個月,不過不清楚何時開始。
所以擇一申請的話當然是要選擇高的,
生產前280天有保勞保者可申請勞保給付,
懷孕後還有工作一陣子,之後離職開始繳國民年金的女性,
會有可以選擇的情況,
若懷孕期沒有投勞保就只能選國民年金了,
就算先生有投勞保一樣不能領勞保給付。
(我一直覺得這項不是很合理,懷孕不是女性一個人的事
先生也得出不少錢呀~XD)
而國民年金申請前提當然是有繳國民年金的對象。
這個申請也沒有什麼難度,
我跟育兒津貼一樣都是郵寄申請表,
因為已經報好戶口,也不必附出生證明,
申請表填一填貼上存摺影本就可以寄到
10056 台北市濟南路二段42號 國民年金組收
申請成功後會寄一封簡訊通知,
大約十個工作天就可以刷本子確認入帳。